今年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天任共帶來25份議案、建議,涵蓋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實體經濟、鄉村振興和區域經濟建設等各個方面。在25份議案、建議中,與新能源產業建設息息相關的內容占比最高。
近日,證券時報記者專訪了全國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天任。在采訪中,張天任詳解了他對應對氣候變化、推動能源轉型等方面的見解,并深度剖析了上述議案、建議提出的背景。
加快制定《應對氣候變化法》
“氣候變化是事關全人類的危機,需要多元參與,協同治理。中國作為負責任的發展中國家,在全球氣候治理中發揮著重要參與者、貢獻者和引領者的作用。”
張天任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3060”雙碳目標,是我國在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也體現了我國積極應對全球氣候危機、著力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擔當。
的確,在“3060”雙碳目標的指引下,2021年以來,國家有關部門出臺 12 份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實施方案和支撐保障方案。張天任分析稱,從上述方案的整體實施上來看,仍然呈現松散、碎片特性,對于控制、減少碳排放的法律法規還比較缺乏,法律體系尚未建立完善。
張天任判斷,新形勢下,加快形成碳減排立法體系的重要性更加凸顯,建議由全國人大牽頭,加快制定《應對氣候變化法》,打造具有中國特色的、統一協調的碳中和碳減排法律體系,以法治手段推動實現碳中和碳達峰。
對于制定《應對氣候變化法》帶來的意義和影響,張天任表示,推動相關法律的建設,有利于形成碳減排立法體系,規范碳減排的法律責任和義務,通過法治手段,在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等方面提供支持,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推動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此外,加快制定《應對氣候變化法》,形成碳減排立法體系,也有利于我國在深化氣候領域雙多邊合作中爭取主動權。
張天任表示,碳減排是大國博弈的賽場。在脫碳轉型中,誰能抓住機遇,推動清潔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逐步減少對化石能源依賴,誰就能在變革中取得主動,占據國際格局的制高點。
推動《可再生能源法》修訂
談及踐行雙碳戰略,張天任認為,大力應用可再生能源是踐行“3060”目標的重要途徑之一。
國家能源局最新數據顯示,截至 2023 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總裝機已突破 14.5 億千瓦, 占發電總裝機的一半以上。
張天任認為,我國綠色能源轉型穩健推進的背后,離不開法治的保障。2006 年以來,《可再生能源法》的實施,有力促進了可再生能源產業的蓬勃發展,推動產業進入全面、快速、規模化的發展階段,為能源結構轉型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不過,目前國家在可再生能源中長期開發總量方面仍然缺乏約束性,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壓力仍未在制度層面得到根本性解決。
圍繞著這些問題,張天任認為,需要針對當前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新形勢、新問題,建議適時啟動可再生能源法修改 。
具體的修改建議涵蓋以下幾方面,一是完善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建議在立法中明確,制定合理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目標,明確由電網企業、售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共同承擔全額保障性收購責任的法律定位,將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切實落到實處,進一步激發發電企業的積極性。二是制訂科學合理的考核機制,建議在法律中明確規定可再生能源目標引導以及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考核機制。三是優化調整電價補貼,建議在統籌考慮政府財政支撐能力、環境保護和改善民生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前提下,多渠道增加補貼資金,縮小資金缺口,優化補貼發放程序。加快完善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形成機制。四是細化相關法律責任條款,強化電網、石油、燃氣、熱力等企業的法律責任。
建立動力電池碳足跡核算規則
證券時報記者注意到,在張天任的建議中,有多份建議均與新能源產業息息相關,涵蓋了新能源配儲、氫能規模化應用、電池回收、加快動力電池循環、完善再生資源稅收、助力鉛電池產業高質量發展以及加快建立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核算規則等。
張天任告訴證券時報記者,在全球碳中和的發展大勢下,越來越多的國際貿易規則中,明確將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納入必要考核指標。我國是動力電池產銷大國,但國內針對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的研究起步較晚,至今為止,尚無專門針對電池產品碳足跡核算的標準規范及可靠數據庫。
對此,他建議將動力電池產品納入2025年50個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和標準名錄中,完善動力電池產業鏈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數據庫,同時建立健全動力電池回收環節碳足跡計算標準,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實現國際互認,引導企業適應國際規則,參與國際競爭。
張天任認為,從國家層面加強與國際組織和相關國家溝通聯系,積極參與國際碳足跡相關規則的制定,推動實現國際互認,引導企業適應國際規則、參加國際交流、加強專業人才培養,有利于提升我國新能源動力電池的國際競爭力。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