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悲痛之余,各方也該有所警示。
據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1月14日凌晨,在湖北武漢江夏區,23歲大三學生小冉不幸遭私設的捕獸電網電擊身亡。親屬稱小冉在放寒假期間跟隨梁子湖景區護農隊從事護農工作。1月20日,小冉親屬告訴記者,警方已立案調查,目前尚未找到私設電網的嫌疑人。
從報道看,目前該案仍有細節待查明。比如,這個“護農隊”究竟是何人組織、景區和“護農隊”是何關系等,這些信息眼下仍不明確。
不過,即便如此,該事件有一點是很明確的,即釀出這起事故的,是私設的捕獸電網。而從公開報道看,這類電網釀出人命,已經不是首次出現了。
比如,2024年12月,湖北黃石陽新縣一教師進山尋父時,遭遇捕野豬電網電擊身亡;2024年1月,河南扶溝縣一村民誤觸電網身亡,犯罪嫌疑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2022年,寧夏涇源縣五名被告人因私拉電網打野豬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后果,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這類悲劇的頻繁發生,讓私設捕獸電網成為了當前社會治理中必須要面對的難題。
事實上,關于私設電網,法律規定相當明確。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捕鳥網、地槍、排銃等工具進行獵捕。由此可見,私設電網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而因他人誤觸導致人身傷害,更有涉嫌人身傷害、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嚴重刑事犯罪。因此,對于私設電網本身就應當進行治理。
在此類事件中,一個無法忽視的大背景是,相比于安保嚴密的城市空間,廣大野外空間很容易處于一種真空狀態——何人、何時拉下電網,很難完全掌握。
這也是為什么在很多電網傷人的案件里,尋找犯罪嫌疑人成了一個難題。所以,對屢屢出現電網傷人案件,各地不妨組織力量進行統一清理。
其實,隨著近些年整體環境的改善,一些動物種群數量快速增長。有數據顯示,目前我國野豬數量超過200萬頭,數量泛濫致害26省份。而隨著野生動物的增加,或在客觀上導致私捕私獵變得更為常見,私設電網也更為普遍。
因此,未來治理過程中,各地不妨將這個大背景納入考慮,在組織專業力量對私設電網進行清理之余,持續打擊野味市場。一方面通過打擊買方市場,降低盜獵行為的發生;另一方面,也順藤摸瓜,加大對盜獵源頭的打擊力度。同時,還要在一些區域進一步完善警戒、監控措施,杜絕這些潛藏在暗處的電網給人帶來隱患。
回到此事去看,大學生小冉因加入護農隊而誤觸電網,這樣的悲劇本不該發生。而在悲痛之余,各方也該有所警示。一方面,對于頻繁傷人的私設電網,既要找到電網的鋪設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另一方面,也應當針對可能存在的盜獵等亂象予以嚴厲打擊。
總之,電網傷人是一種違法犯罪,要從根本上破解這一難題,還需要相應的社會治理不斷完善。尤其是針對當前自然生態形勢轉好背后可能衍生的一系列不法行為,需出臺有針對性的方案。如此,方能進一步杜絕私設電網致人死亡悲劇的發生。
來源:新京報撰稿 / 江城(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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