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推動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價格。《通知》要求各地在2025年底前出臺并實施具體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同志在答記者問時表示,截至2024年底,我國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約14.1億千瓦,占全國電力總裝機規模的40%以上,已超過煤電裝機。隨著新能源大規模發展,新能源上網電價實行固定價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場供求,也沒有公平承擔電力系統調節責任,矛盾日益凸顯,亟須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新能源電價市場化改革呼聲已久。上海證券報記者了解到,《通知》體現的改革導向得到新能源業內廣泛認可。
鹿山新材董秘唐小軍表示,《通知》傳遞了國家堅定發展新能源產業的積極信號。從產業影響上來看,改革落實后,光伏電站有望在白天的用電高峰期,尤其是夏季用電負荷峰值時期獲得溢價收入,這有利于激發投資者投建光伏電站的積極性。從配額走向市場化交易后,西部地區“棄風棄光”現象有望進一步減少。
“光伏發電未來還有很大的想象空間。”唐小軍表示,隨著技術進步、成本下降,光伏發電價格已經可以和火電相媲美。未來光伏發電成本有望進一步下降,使光伏發電在電力市場中具備更高的競爭力。此外,光伏發電還能帶來調節沙漠氣候、減少建筑能源消耗等外部性和間接性收益。
“《通知》有望基本杜絕儲能設施‘建而不用’的現象。短期來看可能影響一些已規劃項目的實施,不過長期來看依舊利好儲能行業。”中國電池工業協會儲能分會副秘書長張健關注到,《通知》中寫明“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攤費用,不得將配置儲能作為新建新能源項目核準、并網、上網等的前置條件”。張健分析,只有不強制才是真正的市場化。允許儲能設施深度自由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獲取更高的收益率、優化調度新能源消納,才能高質量地發展儲能產業,提高企業技術創新的積極性。
在看好政策導向的同時,也有企業人士提到,電力市場改革復雜深刻,后續需重點關注地方政府、電網、“五大六小”發電企業的執行情況。(來源:上海證券報 作者:王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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